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从我省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县挂职担任副县长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充分发挥我校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协助贫困县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在贫困县的应用转化,实施精准扶贫,拟从我校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一批优秀人才到贫困县挂职担任副县长,挂职年限一般为2-3年,主要负责协调解决产业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人选资格条件
挂职副县长人选,应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编人员或从事科技成果管理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热心群众工作,独立开展工作能力突出。
2、熟悉行业发展状况和有关政策法规,或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相应的科研成果,能够结合实际推动科研成果应用转化,工作实绩明显。
3、具有在贫困艰苦地区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57岁以下。
参与过高校或科研院所在贫困县建设实验基地、开发试点和相关工作,与贫困县已建立一定联系的,优先作为挂职副县长选派人选。
二、选派方法步骤
1、自愿报名。学校公布选派方案,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到所在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自愿报名,并填写有关信息资料。
2、审查把关。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选派挂职副县长工作,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召开会议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3、上报建议人选。10月14日下午18:00前,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挂职副县长建议人选材料。材料包括:《xxx单位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挂职推荐名单》《山西省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挂职推荐登记表》和关于人选基本情况、主要特点、挂职意向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zuzhibu@sxu.edu.cn)。
4、确定初步人选。校党委根据报名人选情况,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后研究决定正式挂职人选。
三、挂职副县长的管理及待遇
挂职副县长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省扶贫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业务指导,山西大学和挂职干部所在市委共同管理,所在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日常管理。学校对挂职副县长的工作情况每年考核一次,建立扶贫挂职档案,作为干部提拔和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
干部挂职期间保留原职务和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其他人员同样对待并优先考虑。挂职经历视为继续从事教学、科研或科技管理工作,取得的工作成绩与原单位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样对待,也可经有关部门认可后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参照《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通知》(晋组通字[2015]41号)精神,以挂职副县长实际在岗天数,由学校给予生活、交通、通讯补贴。
省委组织部动态掌握挂职副县长有关情况。挂职一年后,对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符合条件的挂职副县长,列入所在单位的后备干部。挂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考察情况和本人意愿,对于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挂职副县长,可在挂职所在市安排合适岗位。对于有重大成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极大促进了当地产业经济发展的挂职副县长,予以褒奖或重用。
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县挂职,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校投身脱贫攻坚的一个重要抓手,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取得实效。
附件:
1、《xxx(单位)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挂职推荐名单》
2、《山西省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挂职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