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晋组通字〔2012〕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紧密结合全省转型综改战略的推进,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省人才竞争力,主要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重点选拔和支持一批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省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推荐条件
申请者具有中国国籍,人事关系在各市和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申请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行业归口或行政隶属关系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申报。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发动本市、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选,根据专业领域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按程序申报。其中,省直宣传文化系统、省属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省管企业的人选,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负责组织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负责推荐。
(二)初评。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采取初核、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按指标限额提出推荐人选后报省委人才办。其中,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各推荐2名(应排序),省教育厅推荐6名(应排序),省直其他单位各推荐1名;太原市推荐2名(应排序),其余市各推荐1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复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考察等程序产生最终人选。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真正把那些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