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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6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高等院校、省管企业党委组织部:

为加速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晋组通字〔2012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紧密结合全省转型综改战略的推进,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省人才竞争力,主要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重点选拔和支持一批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省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推荐条件
  
申请者具有中国国籍,人事关系在各市和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申请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甘于奉献,学风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
(二)于201411日未满35周岁;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高水平成果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五)已不在中央千人计划、山西省百人计划的支持周期内。  
三、支持措施
本次评选名额限于10人以内。对入选人员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为3年,其中自然科学领域每年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每年10万元,支持开展自由选题研究,参加合作交流和培训。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行业归口或行政隶属关系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申报。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发动本市、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选,根据专业领域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按程序申报。其中,省直宣传文化系统、省属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省管企业的人选,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负责组织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负责推荐。
  (二)初评。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采取初核、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按指标限额提出推荐人选后报省委人才办。其中,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各推荐2名(应排序),省教育厅推荐6名(应排序),省直其他单位各推荐1名;太原市推荐2名(应排序),其余市各推荐1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复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考察等程序产生最终人选。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真正把那些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上来。  

(二)严格标准。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客观、真实、完整,防止弄虚作假。
(三)按时报送。
1、申报书样式从山西人才工作网(www.sx-talents.gov.cn下载使用。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10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由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2、请务必于102116:00前将纸质申报书3份、附件材料2份(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份等材料报省委人才办。同时附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汇总在以/单位+申请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中。附件材料电子版须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51-4019675  4019578
电子邮箱:sxswr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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