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9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要统筹谋划,精心安排,组织每个党支部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时间
2013年12月20日—12月31日
二、参会人员
全体党员
三、会议要求
1、各支部书记和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谈心交心、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每位党员都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
3、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紧扣主题,对照本单位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的作风建设要求与履行职能职责的情况结合起来,引导党员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实际工作表现紧密联系起来,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领导,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标准,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